工会通知
为纪念建党九十五周年,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我公司党建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职工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推动公司的改革发展,经公司党支部研究决定,“七一”前夕,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职工代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发扬坚持不懈的韧劲,钉“钉子”的精神,言出必行的诚信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任务,提高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宣传企业文化,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中体现出党员和职工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广大职工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为培养德、技、能全面发展的企业建设者和黄台人才梯队。
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
2、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顾全大局。将个人利益、部门利益统一到大局利益上来,坚持做到企业上下一盘棋,全员上下一条心,一切围绕大局、一切为了大局、一切服务于大局。在出现利益冲突时以大局为重。
三、评选范围和比例
1、凡公司在职的中共正式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2、凡公司第十届现任职工代表均可参加优秀职工代表评选;
3、优秀党员的评选尽量不与优秀职工代表评选交叉和重叠;
4、优秀共产党员的比例按党员数的20%推荐,优秀职工代表比例职工代表人数的10%推荐,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要求
1、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职工代表是一件大事,比较严肃的事,每位党员、职工代表要高度重视,确保推荐质量。
2、每位党员、职工代表针对个人从事的工作撰写一份工作述职报告。内容简明清晰,主要阐述如何在工作中做到模范带头作用。
3、严格掌握标准,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好中选优;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提高工作透明度;认真考察,严格把关,保证每一位推荐对象都经得住考验。
3、各党员、职工代表将工作述职报告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工会主席,以便推荐提交党支部、工委会集体评议审定。
济南黄台煤气炉有限公司党支部
济南黄台煤气炉有限公司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