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煤气发生炉的供风量的二次调节
1、当炉出压力高出规定范围时,应关小风量,低于规定范围时,应当加大风量。
2、调节风量必须结合炉况,这点作为发生炉组长应当有个统筹的安排,即健炉重挑,病炉轻挑,不使炉况已恶化的发生炉增加负荷,使其不得调养而使炉况更趋恶化。
3、增大风量应结合料层的处理,在偏运行及冒火时,风量加大,也就加剧了不正常炉况的发展,所以一方面加大风量,一方面更应加快对炉底处理。
4、确定最高风量,每台炉气化某一煤种的煤,都有一定的气化强度,如大同煤在350kg/m2时,淮南煤在300kg/m2时,就可以计算出它单位时间内最大制气量和最大加煤量。我们加煤的调节是以探测出煤气炉的上炉体煤层的高低而定的,对于机械自动加煤就可以在控制器上输入加煤周期所用的时间并根据炉况、供气量作出适当调整。超过一定范围时可维持生产,但煤气质量下降,炉况可能变化,造成热运行,所以不能开过大风量。
5、确定最低风量,这和上面所提的是相对应的,在过低风量时,一方面全截面不能达到均匀通风,很容易造成冷运行和偏运行。
6、风量调节最好是一次少量的调节,如从3000-6000m3/h的调节,若能做到每次以1000m3/h量增加,分三次达到全量调节,而且每次之间有半小时的间隔,这将有利于层次的渐渐适应。
7、风量调节应当做到三同时,即调节风量时,同时调节饱和温度(这也多数采用自动控制)维持火层长度及火层温度,同时调节加煤量,维持料层高度(即空层状态);同时调整出渣量,维持灰渣层高度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