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发生炉坚持少加勤加煤原则:
一、正常运行时,要保持煤气发生炉炉内料层的稳定,料层中的各个层次(干馏层、干燥层、还原层、氧化层、灰渣层等五个层次)的稳定。
所谓稳定,不是绝对的保持不变,而且在一定的小范围内的变动,加煤时一般视总层的情况来加煤,也就是空层时情况来加煤,也即为总层低时(即空层大时)要多加煤,总层高时(空层小时)要少加煤。有时也要视料层内的层次中干燥层和干馏层的厚度来判定,当总层较低(空层较大)但由于灰层下降很多使干燥和干馏层较薄,此时也不要多加煤,所以根据料层来加煤,不但要看总层情况,而且要根据层内各层次分布的情况而定。
二、根据煤气发生炉炉出温度的情况,当炉出温度高时应多加煤,当炉出温度低时应少加煤,但是还要根据表面温度情况,有时炉出温度虽高,但因为偏炉,局部地区是表面温度低,所以此时应当是局部地区内加煤,局部地区不加煤:反之,当炉出温度低时,而炉层的表面还有局部地区冒火,此时就针对冒火地区加煤(压煤),或用人工拨煤,而其他区域则不加煤。
三、根据煤气发生炉煤气流量的变化来调节,就是当流量在增减时,加煤量应进行相应的增减。
四、根据煤气发生炉煤气质量的情况来调节,当由于煤层过薄造成一氧化碳还原反应差时,产生一氧化碳量少时,可适当的多加煤,以增厚煤层,以加强还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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