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发生炉的蒸汽与碳的反应速度以及由此而得到的水煤气中各组分的浓度,除决定于温度外,还决定于燃料性质。对活性高的燃料(如泥煤、木炭)在900℃时已为扩散控制;对活性较低的燃料(如一般活性的焦炭),1000--1100℃以上才是扩散控制。
在一般两段煤气发生炉的中,还原层的温度约在1100℃以下,因此化学反应动力学控制应根据阿仑尼乌斯方程式来讨论各种因素对这一个反应速度的影响。在应用活性较高的燃料时,除温度外,蒸汽通过燃料层的速度对反应速度亦产生一定影响,这说明气化这些燃料时是处于过渡区域;但蒸汽流速过大时,由于反应接触时间过短,反应速度反而减低,燃料的活性也象对CO2还原反应一样,对蒸汽的分解反应速度有附加影响。
实验证明:
从间歇式固定层炉的生产实践来看,在采用活性较高的冶金焦为原料时,在同样温度下适当地提高气化剂入两段煤气发生炉速度,可以在不影响气体质量(即煤气中CO含量并不减少)的条件下提高气化强度;而在使用活性较差的无烟煤时,在同样温度下提高气化剂入炉速度,气化剂质量和气化强度下降甚快,特别是从在两段煤气发生炉内温度稍微下降、气体质量和气化强度立即降低很多的情况来看,反应速度前者对能处于扩散或过渡区,而后者处于动力学控制区。各种固体燃料与蒸汽的反应活性大小次序,同用二氧化碳与碳起反应时一致。温度与燃料种类对蒸汽与碳反应速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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